按照《青山区商务局关于在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青山区商务局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商贸流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一、开展情况
根据信用分级分类内容要求,坚持精细管理,精准施治。对监管领域行业企业按风险等级、安全状况分类分级,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严管严查风险大、管理差的企业,精准高效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对大型商超类人员密集场所实施高频次监督检查。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青山区商务局累计检查企业37家,发现隐患54处,整改54处,下达整改通知4份。
二、取得成效
2026年1月至3月,共对辖区内主要商贸流通经营企业106户进行了分级评定,其中商场18户,超市17户,汽车4S店24户,酒店20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户,成品油企业25户,其中A级106户,B级0户、C级0户。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运用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
包头市青山区商务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