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09:50
来源: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查,内蒙古金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505户企业(名单见附件)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市场主体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472—6992869


附件: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pdf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0日

相关附件
字体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