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到青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咨询:“我之前养老保险已经交了15年,现入职一家新单位,人事说我已经缴够年限,可以不再缴费。不续保的话,单位可以将个人应缴保险部分以现金形式发给我,不影响我将来退休,请问这样可以吗?”青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答:“这样是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180个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5年(180个月)只是满足领取养老金其中之一的必要条件。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上班的在职人员两大类不同缴费群体,缴纳保险的规定也是不同的。
一、灵活就业人员
15年(180个月)是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缴足年限后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但是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不建议在缴满15年之后就中断缴费,因为这会大大影响养老金额度。
二、在职职工
缴费15年(180个月)后仍需继续缴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依据上述规定,在职职工,社保缴费满15年后,是需要继续缴费的,这属于强制规定,也是职工的权益,在职职工要应缴尽缴。
综上所述,我们要明确自己属于哪类人群,符合哪种规定,依法依规来参保,享受权益与保障!
供稿:青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袁晓敏
上传:尚奕彤
审核:吴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