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4-04-16 15:38
来源: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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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二、申请范围/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办理要件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以及学信网证明,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需提供户籍证明;

(四)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表等);

(六)正常申报纳税证明;

(七)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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