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宏德新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举报核查发现该加油站加油员上岗时未穿防静电鞋;该加油站没有安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器的情况下,在加油危险区域出示二维码,允许客户使用手机支付)
发布时间:2025-09-28 16:53
来源:青山区应急管理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单位名称

包头市宏德新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违法行为描述

该加油站加油员上岗时未穿防静电鞋;该加油站没有安装可燃气体声光报警器的情况下,在加油危险区域出示二维码,允许客户使用手机支付

违法类别

一般违法行为

重点作业

其他

处罚类型

罚款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

执法部门

包头市青山区应急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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