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春季,气温回升,风干物燥,加之春耕生产、清明祭祀等活动频繁,火灾隐患显著增加,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火责任
春季是火灾高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防火工作层层落实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1.严格管控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地、草地等区域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春耕生产期间,提倡文明耕作,杜绝烧荒行为。
2. 加强祭祀活动管理。清明节临近,倡导文明祭祀,鼓励采用鲜花、植树等环保方式寄托哀思,严禁在林地、草地等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3.强化重点区域巡查。对林区、景区、油库、加油站等重点防火区域,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火源管控到位,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三、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火灾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响应、科学处置。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应急演练,确保防火队伍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同时,要备足灭火器材和物资,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个点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五、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
对因防火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火灾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春季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春季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希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确保安全度过火灾高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