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应急管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方面。
1.利用行政审批权寻租牟利,违规入股企业或者包庇亲友违法 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2.利用职务之便或影响力,违规敢于和插手许可审批活动,违规制定服务机构、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等。
3.行政审批中不作为、乱作为、久拖不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其他。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面。
1.“选择性执法”变相纵容违规生产,收受好处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利用职权打招呼说情、谋取私利,协助企业规避监管执法等。
2.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与监管执法对象有利益来往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交往,“吃拿卡要”,存在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3.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法,随意加重处罚档次、增加检查频次,随意变更处罚,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等问题。
4.其他。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方面。
1.发现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问题,未按规定办理或一转了之,跟踪督促不力,甚至与事故企业恶意串通等问题。
2.利用职务之便或影响力插手干预事故认定、帮助逃避责任等问题。
3.事故调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4.其他。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一)反映地址:青山区应急管理局(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阳光大厦9楼917室)。
(二)反映电话:0472-361697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通信地址: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阳光大厦9楼917室;邮政编码:014030。
(四)电子信箱:qsajj@163.com
三、线索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一是围绕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二是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我局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三是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区应急管理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