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04 08:50
来源:青山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为全面贯彻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青山区消防事业规范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一是要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将消防工作议题纳入每季度安委会联席会议内容,研究部署消防工作重大事项。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每年消防工作考核与安全生产考核一并开展,考核结果交由组织部、政法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以及综治、绩效、精神文明、安全生产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要立足实际整治火灾隐患。各行业部门、各街镇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治理。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攻坚行动,住建、城管、交管、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查处力度,2021年底前基本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三是要持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财政部门要将消防救援机构列入本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按照消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消防经费依据相关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四是要不断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应急、公安、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多部门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强化应急联动和资源共享。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类生产、储存毒害、腐蚀、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全部建立工艺处置队。消防救援队伍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积极开展专业化训练和实战化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火灾事故。五是要持续增强农村抗御火灾能力。民政、农牧、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大力推动农村消防力量建设,指导、支持镇(村)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工作组织,落实兼职消防管理员。六是要不断强化全民消防安全理念。宣传、教育、工信、民政、人力资源、住建、农牧、消防等有关部门及各街镇要结合地域、季节等特点进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政策文件:

相关附件
字体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