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包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包府发〔2025〕12号),青山区立足水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制定《青山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青山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实施方案》聚焦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用水4个关键方面,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
二、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通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用水总量与强度双控,按照包头市2025年节水行动目标分解任务,明确青山区202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83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1;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7%以内,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5%以上,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按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按量完成。全区水资源节约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3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明确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和效率管控目标及农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和非常规水利用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8个方面27条举措。
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出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完善用水计量体系、加强计划用水、加大巡查力度5条举措。
二是突出抓好农业节水。提出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农艺节水技术、深入解决“大水漫灌”问题、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4条举措。
三是加快推进工业节水。提出推动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工业节水试点示范、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3条举措。
四是促进城乡节约用水。提出减少城市供水管网漏损、强化节水型城市建设、严控高耗水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用水、加强农村牧区用水管控、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健全城乡用水价格机制6条举措。
五是积极推进生态节水。提出坚持“以水定绿”,加强城市绿化用水管理2条举措。
六是强化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提出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持续做好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2条举措。
七是着力用好非常规水。提出严格排水企业监管、推进再生水综合利用2条举措。
八是激发节水市场活力。提出推进用水权改革、推动节水产业协同发展、加强节水科技研发创新3条举措。
第三部分,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金融支持,严格落实各方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