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青山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青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事宜。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白云喜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制定实施《青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是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宜居青山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要本着“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理,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的运输管理和消纳处置,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经营单位备案制度,按照需求合理设置消纳设施和场所,实现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要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充分发挥街镇、村居联动监督力量,坚决杜绝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非法倾倒现象,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