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08:48
来源:青山区应急管理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内蒙古圣熠蓝火鹋气体销售有限公司因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主动申请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5号令)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对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现决定将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登记编号

 

负责人

1

内蒙古圣熠蓝火鹋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光荣道238号天韵大厦1-504-102#

20246月14日至2027613

包青应急[2024]000053

索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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