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发布时间:2025-04-16 09:45
来源: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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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消防安全标志(避难逃生类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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