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4号,我局收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1份,编号分别为NO:(2025)JDSP212。报告显示:2025年4月14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人员在内蒙古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青山万达店对土豆粉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出土豆粉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土豆粉;规格:计量称重;抽样基数:4袋;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检验机构: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不予立案。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青山万达店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