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市监通告〔2025〕30号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142批次合格食品和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近期,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145批次。抽检的类别为酒类、饼干、水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豆制品、方便食品、饮料、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14个品种。主要检测大肠菌群、日落黄、安赛蜜、甲醇、毒死蜱、乙基麦芽酚等136个指标。合格142批次,合格率为97.93%,涉及50家食品生产企业和22家食品经营单位。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为2.07%。涉及3家食品经营单位。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详见附件2):
1、包头市青山区小胖子粮油店经营的老康家浓香菜籽油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乙基麦芽酚检验结果为88.9(µ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µg/kg)。
2、包头市青山区桂兰蔬菜铺经营的韭菜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058(mg/kg),标准值为≤0.02(mg/kg)。
3、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山超市经营的马铃薯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061(mg/kg),标准值为≤0.02(mg/kg)。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及调查处理工作,并责令相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供稿:赵 睿
上传:曹育宁
审核:付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