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我局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山区赵润全冷冻鲜副食品店销售的广味腊肠的《检验报告》1份,编号为NO:2025SP16688。报告显示:2025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人员在青山区赵润全冷冻鲜副食品店对广味腊肠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经抽样检验,诱惑红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广味腊肠;规格:计量称重;抽样基数:两袋;检验不合格项目:诱惑红;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经核查青山区赵润全冷冻鲜副食品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经营者已经提供了广味腊肠的索证索票和检验报告,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决定不予立案。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青山区赵润全冷冻鲜副食品店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3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