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店处方药销售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青山区卫健委、青山区医保局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药店执业药师在岗情况与处方药销售情况。
此次检查以上半年专项检查中已因此问题下过责改的家次为主,随机抽取药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三部门分别就药品质量安全、消杀用品进货查验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是否按照医保协议要求进行药品销售等内容开展全流程全方位检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日常检查中同步开展处方药专项检查,确保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

监管到位,明确处方药销售整治重点。一是未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处方药、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无专用标识,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的;二是未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未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及调配、销售,审核后的处方未留存备查的;三是执业药师未在职在岗销售处方药,出现执业药师挂证情形的;四是药品零售企业不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的;五是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六是既无处方来源、又未开展远程医学服务,且不遵守国家处方药销售规定销售处方药的。

宣传到位,提高处方药规范管理意识。青山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大药品分类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药品知识学习,严格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规范药品储存、养护,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目前,我局已与辖区全部399家药品零售企业签订了《执业药师在岗承诺书》。

排查到位,清查处方药管理隐患。以保障药品安全为目标,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排查管理,对可能存在管理隐患的环节,强化监督检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安全管理意识。
截至目前,我局已按照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要求及《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通知要求,检查零售药店168家,立案7起。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检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经营行为,针对处方类药品销售中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保障全区人民用药安全,维护我区药品零售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