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管理,保障企业按证排污,及时做好监测数据的公开工作,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开展了辖区内排污单位上半年自行监测网络抽查工作。

本次从65家排污单位中随机抽取34家排污单位进行抽查,抽查比例达到52%。抽查内容围绕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年报的编写等方面展开,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自行监测方案组织落实监测,是否满足监测质控措施的要求,是否按照要求按时公开监测数据等。对于此次抽查出现的问题,青山区分局工作人员及时与企业沟通整改,针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线上帮扶工作,助力企业提高自行监测质量。从网络抽查的情况看,持证排污单位环保意识较高,可以及时公开监测数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5月份青山区65家持证排污单位和20家重点排污单位公布率均达到100%。
下一步,青山区分局将继续加强对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定期查看平台信息,发现企业数据缺失问题及时沟通,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助力企业自行监测质量稳步提升。
供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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