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相关要求,切实做好辖区排污企业环保政策指导服务,规范辖区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压紧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帮助企业精准掌握监测实操标准、合规开展监测工作,近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面向辖区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专项入企政策解读指导服务。
本次政策解读立足企业日常监测工作痛点难点,紧扣条例核心条款,结合排污企业生产运营实际,围绕排污单位法定环保责任、监测操作规范、监测数据管控、资料档案留存、监测信息公开五大核心板块开展细致拆解说明。工作人员明确,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法定且常态化的环保工作,企业需严格对照排污许可证载明内容与对应行业技术规范,科学编制监测方案,标准化布设采样点位,清晰划定监测指标与监测频次,杜绝随意简化、缩减监测流程。

现场辅导重点明确环境监测全流程标准化操作细则。针对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督促企业建立长效运维机制,按时完成设备校准、日常养护与质量控制核查,保障监测设备全天候稳定运转;针对手工监测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全程规范操作,同步完整记录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从源头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客观、有效。
同时,青山区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强调档案管理与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企业需完整留存监测原始台账、检测报告、设备运维记录等资料,并按照法定年限分类归档;严格按照时限主动公示监测数据,主动接受群众与社会各界监督。
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面对面政策解读针对性、实用性极强,切实解决了日常监测中存在的标准模糊、流程不清等问题。
下一步,辖区企业将对照《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自身监测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内部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细化全流程操作规范,持续常态化开展标准化自行监测。青山区分局也将持续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帮扶,以精准规范的环境监测数据为抓手,稳步推动青山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供稿: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