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主要条件包括: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失业保险金的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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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 年限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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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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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 月数 |
2 |
4 |
8 |
12 |
14 |
15 |
16 |
17 |
18 |
24 |
备注:第1-12个月2156.5/月,第13个月起1929.5/月。
3、失业保险金的主要申领方式包括:
(1)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最后一次失业前的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包头市范围内各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3)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进行申领。
4、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时限:每月1-15日进行失业保险金申报的初核,15日后进行复审、终审和应付核定。
(2)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至申领人的社会保障卡,申请前请确认社会保障卡可正常使用。
(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之日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代缴服务。
(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待遇审核通过之日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为暂停参保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