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小知识(一)
1.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什么时候颁布?什么时候开始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而制定的。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对哪些农产品禁止销售?
(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它化学物质的;
(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超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3)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4)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超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5)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方面的规定的;
(6)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3.什么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及特质农品?
(1)绿色食品: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统称。绿色食品分A级绿色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两种。
(2)有机食品: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按照有机食品标准生产、加工,在生产加工中不使用化学农药、化肥、化学防腐剂和添加剂,也不使用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化学合成品,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经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许可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一切食品。因此它是真正的源自自然、富营养、高品质的安全环保生态食品。
(3)名特优新农产品: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商品量、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有稳定的供应量和消费市场、公众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登录公告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4)特质农品:指产自特定产地环境条件,具有稳定且可感知、可识别、可量化的独特品质特征,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有稳定的供应量和消费群体,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登录的农产品。
来源:内蒙古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