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山区中小学校违反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规定监督举报方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09 11:39
来源:青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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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26〕3号)、《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学生体质强健十条措施》(内教体艺〔2025〕43号)、《关于落实中小学生每天2小时综合体育活动的通知》(内教办〔2025〕7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青山区教育局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督重点内容

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及青山区关于学生体育活动时间的相关规定,重点包括:

1.未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擅自挤占、挪用、削减体育课时,或未按课程标准开展体育教学活动;

2.未落实学生每天校内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的要求,包括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眼保健操等活动被取消、缩短或流于形式;

3.限制学生课间正常活动,违规占用课间、午休等时间进行文化课教学,影响学生身心放松与体育锻炼;

4.存在“阴阳课表”、虚报活动时长、表面落实体育活动要求但实际执行不到位等行为。

二、监督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72-3106405(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举报邮箱:tiweiyi104@163.com(请详细说明问题情况,可附相关佐证材料)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如实反映问题,教育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认真核查处理。同时,对恶意举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让我们共同监督、携手努力,为全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供 稿:青山区教育局体育美育劳动与健康教育股

上 报:唐时旭

审核

一 审:杨宏伟

二 审:郝慧珍

三 审:孙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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