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工信和科技局四季度在办理工业技改项目备案时,对守信激励对象进行信用奖励,对2户企业提供了优先办理的奖励。
1、办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四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第二十五条
2、办理事项:工业技改项目备案
3、执行部门:青山区工信和科技局
4、奖励对象: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720180740Y)、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114392997D)
5、奖励措施:上述企业办理工业技改项目备案时,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此2户企业信用情况为守信激励对象,给予该2户企业技改项目备案优先办理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