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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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6-0175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23
文 号: 〔2021〕17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区属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青山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23



青山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建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158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生活垃圾分类具体要求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对标国内先进城市管理标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为建设生态宜居包头和美丽青山作出贡献。

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倡导城市志愿服务鼓励民间组织参与合作。

坚持源头减量、分级分类注重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发挥市民、市场两个主体作用普遍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推动村镇生活垃圾分类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全覆盖

坚持分级管理全程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分类体系逐步建立完善整区域推进机制提升生活垃圾正确分类水平。按照政府统筹、部门指导、属地管理、街镇实施的原则督促公共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街镇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辖区社区、居民小区等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实施等具体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分类方法上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在此基础上逐步向细分精分过渡。在步骤推进分类工作上街道、乡镇为单位推进片区建设以点带面先易后难逐步拓展覆盖面。按照全市总体规划布局结合实际统筹布局、适度超前规划和建设各类生活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分拣中心、处理设施等。鼓励因地制宜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青山区现有居民小区419个,2021年全区30%以上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目标,即青山区130个居民小区6个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加大分类运输体系建设。

三、开展范围

(一)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广播电视、医院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写字楼、工业等大中小企业。

(三)沿街商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沿街各类商业店铺。

(四)居民社区各街结合环卫设施情况上报条件成熟、设施完善、物业管理规范的居民社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村镇两镇在环卫设施较好的行政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推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四、责任分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辖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沿街商铺、居民社区、镇政府为实施单位并由执法、住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商务、工信、卫健、教育、农牧等部门会同各单位做好监管单位和行业部门的垃圾分类工作。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

(一)公共机构

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各单位使用再生纸制品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和实际需求自行采购分类垃圾桶。

牵头单位机关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所有公共机构全部实现分类收集

(二)相关企业

区商务局、工信、发改委按照职能职责负责行业管理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辖区所有企业全部实现分类收集。

(三)沿街商铺、农贸市场

区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能职责负责酒店、商场、超市、饭店、农贸市场、沿街底店等行业管理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倡导餐饮经营单位实施光盘行动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区市场监管局、农牧局、工信局按照职责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区商务局负责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联合专项行动推动塑料污染综合治理执法。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教育局、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局、区农牧局、区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主城区所有沿街商铺全部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2021年底前辖区试行街道沿街商铺基本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四)居民社区

区住建局按照职能职责负责物业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社区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物业企业按要求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成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指导分类投放工作。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青福镇、兴胜镇、区执法局、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局、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主城区130个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五)医疗机构

区卫健委按照职能职责负责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禁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清运、处置。

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责任单位各医院医疗机构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局、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全面完成卫生系统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工作。

(六)校园及培训机构

区教育局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学校及教育局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学校培训机构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局、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全面完成大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培训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适时开展校园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教学和管理工作推进垃圾减量分类教育进课堂。

(七)旅游景点

区文旅广电局按照职能职责负责各旅游景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区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旅游景区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局、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结合青山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完成A级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八)道路

区执法局按照职能职责负责道路两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分类清运、处置。探索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

完成时限2021年底进一步完善建成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箱等设施的建设合理改造、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等设施。

(九)农村牧区

全区至少有6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青福镇、兴胜镇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局、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底全区至少有6个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完成分类设施投放、基本建立分类运输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桶202197 2021930

各相关部门按照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根据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垃圾产量等对照《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科学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自行投放分类垃圾桶物业小区由物业企业投放分类垃圾桶无物业小区由街镇投放分类垃圾桶大型农贸市场、超市、酒店、商场、公园广场、车站等按标准自行投放分类垃圾桶同时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存放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废弃物收集点及装修垃圾收集点并组织釆购配置全面推开生活垃圾试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行业领域开展投放工作投放标准按照《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执行。

(二)完善垃圾分类转运系统202197 20211130

改造升级和扩建城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布局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有条件的垃圾转运站改建增设厨余垃圾分类箱有害垃圾暂存点。无法改造的转运站要结合实际在试点区域新建垃圾分类回收站,内部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集中暂存点。

各类垃圾要加强垃圾中转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有害垃圾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企业处置可回收物经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后进入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后进入再生资源企业生产再利用或分类投放收集后直接运输至再生资源企业利用实现垃圾网与废旧物资网两网融合对厨余垃圾由物业或社区集中存放到固定点位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其他垃圾按照现有收运体系运输。有条件的物业小区或社区建议探索在小区内设置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就地处置、就地利用。实施垃圾分类的社区根据实际建立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存放点。

(三推动分类处置设施建设202197 20211231

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布局规划布局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可回收物末端处理体系。同时加快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应用,在新建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厂未建成前厨余垃圾要进行分类运输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四)强化生活宣传引导2021年全年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体系建设创新平合机制倡导全民参与大力增强绿色发展、绿色生活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互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新闻宣传、社区宣传、入户宣传、校园宣传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结合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六、工作任务

(一)成立专门机构附件一

202198日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分管领导牵头配备专人负责青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析研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该立项要尽快办理前期手续该采购的要尽快制订采购计划尽快探索形成好的经验做法和模式为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基础。

(二)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体系

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到121日青山区完成新建或租赁可回收分拣中心12101日前多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社会资本或政府直接组织等方式完成居民小区、街道和公共机构分类垃圾桶、宣传板、标识牌的设置工作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和实际需求自行采购分类垃圾桶8月—12月完成对现有运输车辆的购置增设工作配备再生资源和有害垃、厨余运输车辆厨余垃圾运输车辆不少于410月底前完成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布局完成有条件升级改造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

(三)实施调度

青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行会议并按要求上报信息总结报表等。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梳理、统计、汇总、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建立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制度和制定实施方案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区财政要将垃圾分类工作

       运行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同时逐步拓展垃圾分类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引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企业公司承担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加大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釆取智能化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模式市本级将通过年度考核和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单位要加强对垃圾分类企业和人员指导监督和考核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列为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指标按季度和年度进行考核。

 

附件:《青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青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序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青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白云喜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李文杰  区政府副区长

 员:李永刚  区政府办主任

石向阳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生强  区教育局局长

韩晓平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李雅平  区财政局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建光  区农牧局局长

李海峰  区商务局局长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郑和平  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郝永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天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宋喜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富强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冯文娜  幸福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自由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政法委员

戴颖谦  万青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郭建光  科学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政法委员

于佩珊  先锋道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政法委员

  青山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李文刚  乌素图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王小娟  青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兴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姜天成同志兼任,负责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沟通等日常工作。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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