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互为AB角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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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6-01719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发文机关: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6-17
文 号: 青府办发〔2019〕28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各有关领导: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青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互为AB角工作制度》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互为AB角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建设职责明确、团结协作、高效运转的政府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特建立区政府副区长互为AB角工作制度。

一、AB角定义

区政府副区长互为AB角工作制度,是指区政府领导同志外出学习、考察、出差、请假、临时性工作任务冲突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由对应的另一名区政府副区长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工作的制度。

二、AB角代为履职内容

(一)代行处理上、下级来文、发文等公文事宜;   

(二)代行处理日常分管及专项分管工作;   

(三)代行出席或召集各类会议,接待上级检查指导或市外来宾参观考察;   

(四)代行处理其他临时公务及突发事件。

三、AB角代为履职原则

(一)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成员,其中一方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应当将暂时不能履职的情况及启动AB角的要求向区长报告(时间较长需填写请假报告单),并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在其不能履职期间,按照AB角的要求呈送公文及呈报事项,重大事项的处理,由代履职副区长与分管副区长交换意见后处理,必要时报区长决定。

(二)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成员中暂时不能履职的一方,一般应提前一天告知互为AB角的对应一方,并移交好相关工作,对自身尚未处理完结的重大事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日常分管工作视需要提出意见;外出期间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互为AB角的区政府副区长在代为履职期间,相互要加强沟通,代为履职一方的履职行为,承担履职责任。

(四)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成员中被代行履职的一方恢复履职时,应当向区长报告,并与另一方进行工作交接,同时通知区政府办公室恢复正常行政事务处理程序,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五)互为AB角的区政府副区长在代行履职期间,确因工作安排等原因仍然无法互相代为处理相关工作的,由区政府办公室按AB角代为履职顺序协调其他区政府副区长代为处理。

三、AB角代为履职分配情况

(一)经济工作(包括三产)

李培文副区长与姜彬副区长互为AB角。

(二)安全生产工作

李培文副区长与徐茂华副区长互为AB角。

(三)城建、教育工作

    李培文副区长与李国宏副区长互为AB角。

(四)信访工作

李培文副区长与王引才副区长互为AB角。

(五)公安、司法工作

王引才副区长与李国宏副区长互为AB角。

(六)民政、民族、物业工作

李文霞副区长与李国宏副区长互为AB角。

(七)财税、金融工作

姜彬副区长与李国宏副区长互为AB角。

(八)文化、卫生、街镇、农村工作

李文霞副区长与徐茂华副区长为AB角。

(九)其他工作

    李培文副区长与王引才副区长互为AB角,李文霞副区长与徐茂华副区长互为AB角,姜彬副区长与李国宏副区长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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