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长、副区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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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6-01786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发文机关: 青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08
文 号: 青府发〔2024〕10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白云喜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区审计局。  

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赵建刚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统计局、区属国有企业。协助区长分管区审计局。

  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武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合作交流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青山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统计局青山调查队、青山消防救援大队、驻区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区政府党组成员胡国柱  协助区长负责工业、科技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

  区工信和科技局(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协助区长分管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张  剑  协助区长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方面的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系: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青山区分局。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邢  瑞  协助区长负责农村和乡村振兴、交通、水务、林业、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区农牧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武  昊  协助区长负责依法行政、司法、公安、信访等方面的工作。主持青山公安分局工作。

  区司法局、区信访局。

  :区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青山交管大队、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二分局、乌素图治安分局。

副区长姜天成 协助区长负责民族事务、商务、文体旅游、市场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区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系:区工商联、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李永刚  协助区长负责会展经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城镇等方面的工作。

  包头市国际会展中心、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青福镇、兴胜镇。

  系: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曹  举  协助区长负责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和街道等方面的工作。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中医药管理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

  系:区总工会、共青团青山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残疾人联合会、区红十字会、区档案馆。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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