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1:39
来源: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2-5196016)。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2023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生态环境领域33条政府信息。依法公布了环境质量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财政预算及决算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政务信息;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信息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信息等。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共计33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环境质量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财政预算及决算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政务信息;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信息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信息等。








二是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机关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核把关工作,设置具体经办人员、领导审核把关机制,重要信息须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四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对我局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充实相关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发布、政务服务,不断推进公开平台有序发展。更新公示在政府网站的局机构概况,内容包含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提高公开透明度。把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二是提高公开严肃性。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突出公开重点。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环境保护网站上发稿33余篇,同时,抓好网上舆情宣传工作,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引导正能量发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我局已公开区级环境保护部门涉及的机构编制、职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等相关环境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质量不够高,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二是我局生态环境工作较繁杂,信息员兼顾其他工作,部分信息得不到有效收集,存在滞后现象;三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时效性不够强重视不够等现象;是业务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够;三是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知识和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个人,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完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好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环保督察检查、环境投诉等工作的公开力度,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继续加强园区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拓宽便民服务通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2024年1月17日
















相关附件
字体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