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9:08
来源:青山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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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联系(电话:0472-39936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青山区分局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安工作职责,积极主动、细化条块、明确责任,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青山区公安分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及时公开机构概况,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加强对外宣传,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使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公安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一是强化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机制。健全对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信息的更新、审核和发布程序进行规范,认真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发文时即对文件公开属性明确界定。按照本部门工作涉及内容及时收集信息,明确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程序经领导审核后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新模式,实现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网上公示等“一网通”不断探索新时代公安政务公开工作新途径,不断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强公开。二是不断完善青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结合时代热点创新内容及题材,传递党和政府主流声音、讲好警察故事、发布安全提示和案件信息,构建新时代警民沟通的新桥梁和新纽带。

(五)监督保障情况。开展公安机关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常态化监测检查,规范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内容审核,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定期采取召开调度会、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警种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度通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53

行政强制

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青山区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但对照群众的期待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内部流程优化程度、政务公开与警务公开的结合紧密度、政策解读丰富等还需要持续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持续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将政务公开与警务公开有机结合,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和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对新出台政策进行全方位、多阶段、深层次的解答,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青山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399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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