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4:57
来源:青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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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无需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qsq.gov.cn/) 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472-36162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专栏,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公开机构职能1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0条(其中:乡村振兴24条、社会救助46条、养老服务40条),公开“通知公告”5条。我局严格落实定期公开制度,如在册享受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人员及80岁高龄津贴发放情况等均每月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局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严格督查领导,加强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有序开展。全年所公开内容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和严重表述错误问题。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等工作,保障信息内容质量,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2023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 一)存在的问题。围绕局重点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提升、成效仍需加强。依然存在部分业务科室在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不注重信息公开,存在公开不主动、公开时间不够及时等问题,导致部分政务信息的公开速度较慢,可能导致信息相对滞后。

(二)改进情况。一是充实公开内容。以群众关心关注为重点、紧紧围绕十四五民政规划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青山区民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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