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路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6:45
来源:青山路街道办事处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路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路办事处联系(电话:0472-3030208)。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青山路街道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40突出做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物业提升年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信息,其中青山路街道办事处工作动态栏目328条,新闻访谈栏目1条,政务公开栏目9条,主动公开栏目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各项阶段性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基本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街道目前主要依托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实时更新,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实行严格管控,严禁擅自公开。加强信息载体管理,规范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的存储、流转和销毁流程,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篡改等安全事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青山路办事处建设的政务新媒体公开阵地是青山路党群之声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构建新媒体公开矩阵。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便民提示等内容87条,开展线上政策问答活动1场,累计互动量400人次;视频号发布政策解读短视频15条,单条最高播放量达2500次,提升政策传播的直观性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青山路街道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高位统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周炜组长,办事处组织委员侯芳和宣传委员曹月娟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年度工作要点分解为具体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内容与完成时限。全年组织街道各科室负责人、社区宣传员专题培训1夯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立季度督查通报机制,全年开展专项督查2次,整改问题10余项。搭建“线上+线下”社会评议渠道,收集采纳社区工作建议;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40条,较去年信息公开涨幅111%。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停留在表面,重大项目实施进度、民生政策落地成效等实质性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平台协同效能待提升信息更新不同步,维护不及时;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的专业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细化公开目录对复杂政策同步制作短视频、图文解读材料,提升可读性;二是优化公开平台功能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整合优化,提升服务实效;三是强化能力建设与监督,持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附件
字体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