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先锋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09:00
来源:先锋道街道办事处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先锋道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先锋道街道联系(电话:0472-312390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先锋道街道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聚焦群众关切,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扣民生服务、基层治理、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公开事项清单,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街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多维度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33条,其中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分类清晰,有效满足群众信息获取需求,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包括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其他形式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对拟公开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系统梳理年度政府信息,形成主动公开目录,实现信息管理分类清晰、归档规范。2025年,我街道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深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政务公开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政务业务咨询与办理服务。同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权威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和网上巡查,对信息发布、平台运维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主动公开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评议和监督,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规范性不足,部分公开内容格式不统一、表述不准确;二是公开涉及面不够广,内容不够丰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的格式规范,明确文件排版、用语规范、要素标注等要求,对公开内容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及时更正表述错误、格式不规范的信息,确保公开内容严谨准确。二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及时捕捉工作中的有效信息,并做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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