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09:44
来源: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务公开股联系(电话:0472-361601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依托政府网站,准确规范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优化营商环境等各类信息,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2件,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了申请人,持续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积极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优化主动公开机制,全面梳理确定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编制形成《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及公开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努力提高网站信息发布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进一步做好网站的内容更新、发布工作。同时,以公众号“青畅办”及抖音平台账号“包头市青山区政务服务”为载体,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及环节流程纳入考核工作考核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准确性。积极参加市局开展的各项政务公开培训,全方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便利度、公开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绩,但在某些方面还有差距,一是部分科室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形成工作合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类线上平台,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对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做出进一步的规范,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效,积极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事关群众利益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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