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1:44
来源:青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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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472-36162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青山区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聚焦卫健领域重点工作内容公开,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卫生健康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青山区卫健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卫生健康惠民政策、医疗服务信息、公共卫生公告、健康科普知识等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青山区卫健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不规范表述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理解把握《条例》新要求,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丰富。部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二是渠道需进一步拓展。目前主要依靠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其他新媒体的利用还不够充分,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

(二)改进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特别是惠民政策项目、医讯等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透明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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