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0:13
来源:青山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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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361633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积极应对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定位,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青山政府办公室通过青山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区情概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政府信息80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主动公开文件15件、政府工作报告1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35件、重大会议信息22条、编发《政府公报》5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区政府办公室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

做好区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严格做好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机制。严格做好公开中的动态维护工作,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及时公开应公开的区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及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严格做好公开后的跟踪保障工作,坚持每日对办公室管理范围内的信息进行安全监测检查,确保已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坚持“内容全面、界面友好、获取便利”的原则,以规范化、标准化、安全化为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21条、22条要求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将相关内容主动公开在对应内容栏目中,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文件,精准推送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重大会议等信息。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我办涉及栏目的日常维护,实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策落实,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我区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五)监督保障

政府办公室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制度从源头上把关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精准性还有待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广度和深度与政府决策和公众需求之间的差距有待进一步缩小等问题。区政府办公室将紧扣办公室核心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转。同时,聚焦问题短板、创新公开形式、优化解读服务,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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