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动态评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09 17:16
来源: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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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青山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物业服务长效监管机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青山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青山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动态评价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青山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

    三、评价内容及标准

    星级设置与分值构成:本办法设置了物业服务星、小区环境维护星、设施设备管理星、安全管理星、业主满意星5类星级,总分值为500分,每类星级分值为100分。

    各类星级评定要点:“物业服务星”主要考核物业服务企业的客服接待、保安服务、保洁服务、服务响应速度、服务规范等方面;“小区环境维护星”重点关注小区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公共区域秩序维护等情况;“设施设备管理星”针对小区内电梯、消防设施、上下水管道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安全管理星”涵盖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电动车管理、应急处置等内容;“业主满意星”通过业主问卷调查、投诉处理情况、增值服务提供以及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评定。

    四、评价方式与程序

    评价主体及权重:区住建局不定期巡查评分占总分值的40%;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每季度集中考核评分占40%;业主委员会每季度组织的业主满意度调查评分占20%。

星级确定与公布:每季度末汇总三方评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的星级等级,并向社会公布。

    五、激励与惩戒措施

    排名公示:按照“诚信 + 星级”得分,每季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排名,并在相关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红黄黑榜制度:被评定为1星以下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季度黑榜,限制其在青山区承揽新的物业服务项目;被评定为3星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黄榜,需限期整改;年度内多次被评为红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推荐。

    奖励政策:对年度内多次被评定为五星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组织其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观摩学习;被评定为三星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相关宣传平台上进行重点宣传,提升企业知名度;在示范住宅小区、优秀物业服务项目等评选活动中,优先推荐高星级的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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