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或农场职工)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区 补贴范围:全市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主管部门及业务科室名称:市农牧局 耕地保护科 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472-5256020 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内农牧机发〔2025〕353号)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实施耕地深松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区 补贴范围:部分地区 补贴发放频次:达到条件后 主管部门及业务科室名称:市农牧局 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 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472-5256027 政策依据: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承担耕地轮作任务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旗县区 补贴范围:全市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主管部门及业务科室名称:市农牧局 种植业管理科 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472-5256021 政策依据: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对养殖场(户)使用肉牛良种冻精开展人工授精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补贴范围:全市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主管部门及业务科室名称:市农牧局 畜牧科 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472-5256022 政策依据: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 补贴对象资格条件: 对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购买优良种公羊进行繁殖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制定主体:自治区 补贴范围:全市 补贴发放频次:按年发放 主管部门及业务科室名称:市农牧局 畜牧科 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472-5256022
包头市惠农惠牧政策明白纸(一)
发布时间:2025-10-11 16:10
来源:青山区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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