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1份,编号为NO:SP202408415。报告显示:2024年10月10日,在包头市新世纪民族幼儿园教育有限公司对餐具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检验,抽检的盘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盘;规格:/;抽样基数:4个;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2、不合格餐具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警告。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包头市新世纪民族幼儿园教育有限公司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