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2-04 09:04
来源: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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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9月8日,我局收到青山区毕氏块肉香肠经销店《检验报告》1份,编号为No:(2025)JDSP872。报告显示:2025年8月11日,抽样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望隆购物广场东门9号对青山区毕氏块肉香肠经销店进行了抽样检验。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测定,检出诱惑红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猪头肉;规格:散装称重;抽样基数:1.5kg;检验不合格项目:诱惑红。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 100 元;罚款 5000 元。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商家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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