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通过聚焦关键污染源,高效分配监管资源,避免“一刀切”管理,不断提升环境治理效率。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库更新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依据市生态环境局下发排查清单,青山区分局筛选本辖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及上一年度产生危险废物100吨以上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青山区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库。
2025年2月以来,青山区分局对辖区内符合纳入条件的5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工业固废种类、数量、贮存、转移、综合利用等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按时完成了入库补录工作。通过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库不断完善和补充,进一步核实了重点监管企业实际产排污情况,为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了决策依据。截至目前,2025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已达到25家,涉及水环境重点监管类别8家、大气环境重点监管类别11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类别16家,基本实现了重点监管全覆盖。
下一步,青山区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库更新要求,结合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持续健全完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管理系统。强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效防控重大环境风险,持续推动精准治污与科学治理,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为推动青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供稿:污防二股
编辑:燕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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