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山区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青山区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精神,积极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18〕31号),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党发〔2018〕29号)要求,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实施创新驱动,全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助推青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综合竞争新优势初步形成。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区域特色资源、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等资源优势充分利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实现价值链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质量效益特征更加明显,服务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快,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一)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主要农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二)工程质量:新开工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强,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报建工程项目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交通建设工程交工和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服务质量: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和品牌化。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政府质量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农畜产品供给质量
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推进农牧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支持农牧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进一步推动辖区企业加入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行农牧产业良好生产规范,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二)提升食品药品质量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以食品加工园区建设为重点,鼓励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加快提升食品安全标准化水平。扎实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食品包装企业加工新产品,更好地满足食品安全以及食品生产多样化需求。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健全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控,大力提升蒙中药质量稳定性和可控性。严格落实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和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市监局)
(三)提升消费品质量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开展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提供支撑。组织开展“衣、食、住、行”四大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水平。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产品生产,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区市监局)
(四)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
围绕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以打造中西部地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为目标,进一步调整优化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产业布局、产品结构,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加快推动“三新一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引进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快重车装备、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装备、铁路装备、综采装备、机电装备、核燃料元件等相对优势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推动传统制造加快“两化融合”“互联网+”技术改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培育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试点,推动装备制造业向趋智的方向发展。制定实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搭建军民融合信息共享平台。(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市监局)
(五)提升重点产品质量水平
突出抓好危化品、农资产品、建筑材料、电线电缆、消防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学生校服、儿童用品等重点产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鼓励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创新管理模式,实现产品质量提升。加强质量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质量帮扶整治,提高产品质量。(责任单位:区市监局)
(六)提升建设工程质量
大力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高质量建设和改造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装配式建筑产品部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和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农牧局)
(七)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
加快“六大商务区”提档升级,推动体验式、个性化、定制型等服务业模式创新,培育新媒体与信息服务、广告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与群众消费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高水平生活性服务业。依托惠德老年公寓、青少年发展中心、瑞洁物业等龙头引领作用,推进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品牌化、职业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畅通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培育壮大现代金融和现代物流,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加速开发满足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效率。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检验检测、大数据应用、现代金融、商务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加快打造数据资源、视频资源共享平台,推动智慧医疗、教育、文化等多种新型消费成长。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完善旅游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地区深厚的工业文明优势,依托北方兵器城、兵工文化主题公园、一机展厅,打造以兵工文化为核心的工业旅游线路。依托包头国际会展中心、包头大剧院,形成会展全产业链条和大剧院全网营销。打造精品旅游目的地,打造花圪台露营区等项目。加强运营管理,开发特色民宿、农家餐饮、山水乐园等项目,打造都市休闲品牌。(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区卫健委、区市监局、区金融办)
(八)提升社会治理质量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大数据共享,为政府治理决策提供充分信息,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便捷渠道。(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局)
(九)实施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
以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契机, 深入开展“百城千企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提升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化水平。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2019年力争通过专家审定发布《餐饮经营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制度体系,培育标准化和质量意识。(责任单位: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
(十)增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
以全面保障检验检测认证有效性为核心,提升检验检测认证的创新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支持北重申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北奔申建国家级车辆检测基地。充分利用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信息平台,推进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加大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遏制不正当竞争和违规操作,净化认证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工信和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牧局、区市监局)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质量提升制度建设
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坚持促发展和保底线并重。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质量诚信体系。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和制定质量领域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
(二)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积极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和各类质量主题实践活动,鼓励企业推进质量提升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水平。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开展面向企业的品牌建设研究,开展品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原则,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引进高技能质量人才到我区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市监局)
(三)激发企业质量创新动力
支持和引导企业发挥质量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健全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和扶持企业建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将质量创新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推动重点企业以科技创新、技术创新推动产品质量升级。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市监局)
(四)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实施全面质量经营,推动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不断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鼓励企业开展以用户为中心的微创新,改善用户体验,激发消费潜能。积极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指导帮助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市监局)
(五)实施品牌培育战略
认真落实《包头市品牌建设规划(2017—2020年)》要求,在装备制造、云计算、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和新兴产业中,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产品,予以重点培育和指导。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申报自治区、包头市政府质量奖和中国驰名商标,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和民族品牌。制定青山区商标品牌指导站推进方案,指导园区、行业协会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引导初创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做好重点商标保护工作。将申报政府质量奖、质量品牌创建、认证认可等方面的质量提升激励措施,纳入我区2019年将出台的支持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培育精品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优良工程”和“金鹿杯”评选,争创自治区“草原杯”和国家建设工程“鲁班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市监局)
(六)加强质量监管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对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加强多部门执法协作,开展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建立“责任明确、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格局。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31”“12301”等举报投诉服务平台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责任单位: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
(七)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创新质量治理模式,调动社会各方参与,逐步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转变政府职能,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在质量政策、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化、科学管理等方面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咨询服务,及时反映企业和消费者的质量需求。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责任单位: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广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质量提升工作责任,建立“区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切实发挥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对质量发展和质量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质量工作考核机制,推动区委、区政府将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强化政府质量监管职责,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质量工作督查机制,切实把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宣传动员
结合“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报道提升质量的丰富实践、先进典型。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和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责任单位: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