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市监立冬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2-11-07 08:57
来源: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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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日立冬,青山市监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冬季注意饮食安全,谨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特警示如下:

青山市监提醒您把好购买关,从源头上掐断污染源,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选取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查看蔬菜、水果是否新鲜、肉类、水产品等有无腐败变质现象。其次,采购回来的食品及其原料要正确储存,如肉类需冷冻或冷藏存放;蔬菜水果需先剔除有外伤的部分保持其外形完整,在清洁的环境中低温存放加工烹调食品前应再次对原料进行检查,看感官性状是否有异常,剔除原料有害部分(如马铃薯发芽部分、动物甲状腺、鱼胆等);食品一定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70℃以上;慎用自行制作的腌制菜,谨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剩菜剩饭应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不要在冰箱里放超过3天,剩饭菜加热的次数不应该超过1次。蔬菜、海鲜和豆制品易变质,建议适量烹制,一次吃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预防工作。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生产地址、保存条件等信息,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的,罐头出现鼓盖的,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生虫的不要购买、食用。购买散装食品时,选择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的食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单位等,建议不要购买没有任何标签标注的散装食品。购买豆制品、熟肉食品等应选择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经营单位,不要到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流动摊点去购买。不买未经动检部门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动物及制品。购买食品、餐饮消费时要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出现问题后可作为申诉、举报、维权的依据。

冬季来临,吃“火锅”成为大家的美食首选。冬季在家吃“火锅”时,应注意生熟食品要分开处理,分开使用两套筷子和餐具;避免在桌上摆放过多食物,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原料应彻底洗净、煮食前确保已完全解冻;蔬菜洗后应再浸于清水中半小时以上,鱼类应除去其内脏;火锅每次加添水或汤汁后,应待锅水再次煮沸后再继续煮食;水产品应放在沸水中烹煮最少五分钟;畜禽肉中心温度须达70℃,并持续烹煮最少两分钟,待肉质颜色变白再食用;注意均衡饮食,不宜过量进食胆固醇含量较高的动物内脏。

一旦发生了食物中毒,消费者应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不要自行乱服药,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保存可疑食品,以备检验。


供稿: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上传:冯宇晨

审核: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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