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山区政府系统作风转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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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6-016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青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4-11
文 号: 青府发〔2017〕17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各有关单位:

《青山区政府系统作风转变活动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按有关要求抓紧组织落实。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山区政府系统作风转变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抓好政府工作,加快“两城区”“三基地”建设步伐,区政府决定在全区政府系统开展作风转变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在全力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上下功夫,在联系服务企业和群众上下功夫,在提高行政效能和锤炼实干作风上下功夫,打造一支思想纯洁、党性坚强、作风扎实、敢于碰硬、善解难题的干部队伍,确保圆满完成改革发展稳定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青山区政府系统作风转变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作风转变活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在全区政府系统开展作风转变活动,要紧紧围绕提高政府执行力和落实力,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作风建设的要求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以作风建设推动和促进工作,以实际工作成效体现作风建设成果。努力推动政务服务实现新提升、行政效能实现新提升、政府形象实现新提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加快“两基地”“三城区”建设步伐,开创青山区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开展便民服务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按照智能便捷、公平可及的要求,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总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1. 全面推广政务服务标准化。在区政务中心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各社区工作站推广政务服务标准化。实现“窗口统一、牌子统一、事项统一、服务统一”,推进社区、村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在全区53个社区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建成覆盖全区的标准化便民服务体系。(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镇)
    2. 开展“服务暖人心,满意在中心”主题活动,打造“3351”政务服务提档工程。即增设自助服务、志愿者服务、特殊群体服务“三个服务专区”;开展叫号服务与引导服务相结合,大厅服务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网络预约与电话预约相结合的“三个结合”;实施“红色先锋引领”“金色惠民帮扶”“绿色快捷通道”“蓝色互联网+政务”和“橙色安全服务”的“五色服务”;开展“一创”,即创一流政务服务平台。从而实现政务服务“双突破、双提升”(突破服务范围,突破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满意率),在此基础上推出“双休服务”“错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举措。(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入驻部门、单位)
    3.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区市民大厅“一微、一网、两平台”服务功能。着眼群众办事的“看、查、办、问、评”需求,加强网上办事和互动栏目的功能改进,进一步加大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覆盖面。加快实现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全流程、全天候网上办理。(牵头落实单位: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入驻各部门、单位)
   4. 增设互联网智能便民服务功能。开通24小时自助智能终端和“APP”掌上政务服务平台,开发互联网视频审核咨询和VR全景漫游软件,建成“实体大厅+网上大厅+自助终端+APP+互联网互动”全天候政务服务体系。(牵头落实单位: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入驻部门、单位)
    5. 开设网上办事综合服务窗口,将流程简易、审核快捷的行政审批称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综合窗口,同时提供网上预约、视频咨询等服务,真正实现部分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打造成“统一网上受理、部门内部流转、一窗办结”的网办快车新通道。(牵头落实单位: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入驻部门、单位)

6. 实施社区信息化平台增效便民,以网格化管理和居民自我服务相关联为载体,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推动部门资源的整合和数据的共享。开发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设立微信预约、办事办件进度查询、微信提醒、社区便民事件互联网办理、个人信息互联网采集、“一口式”业务服务事项互联网办理等业务,加强网上办事与互动交流。实施社区“专网专员”建设,按照社区服务“八个一”的标准统一服务流程,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牵头落实单位:民政局;配合单位:各街镇各社区)

(二)开展阳光政务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不断完善机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宽载体、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贯通的全方位、多层次、制度化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扎实推进“5+1”政务公开改革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政务公开改革试点验收工作,使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走在旗县区前列,树立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增进干群相互了解,促进青山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总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 健全完善“5+1”公开机制,即: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使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将政务公开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当中,同时,指导各部门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并动态调整,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府办;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2. 加大公开工作力度。《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完成情况和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要及时向社会公开。(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府办;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3. 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政策性文件要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策解读“第一平台”的作用,充分运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扩大政策解读范围。(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府办;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4. 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我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府办;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5. 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推进政府热线服务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府办;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三)开展行风治理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全面加强政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监督整治为抓手,以问责追责为保障,弘扬新风正气,抑制歪风邪气,切实解决政令不畅、执行力不强、作风散漫、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不断改进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全市人民群众满意度。

总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1. 拓展作风问题投诉举报方式。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手段,进一步拓宽作风问题投诉举报方式,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单一、问题线索受理滞后等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让人民监督覆盖到政府所有部门、所有人员,不断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好转。(牵头落实单位:区监察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2. 拓展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广泛性和影响力,配合做好电台“行风热线”工作,配合办好电视台“聚焦执行力”等栏目,着力畅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问政、参政、议政的方式和渠道。(牵头落实单位:区监察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3. 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紧盯政府职能部门、窗口服务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整治,从严从快查处违反作风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通报,形成“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牵头落实单位:区监察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4. 开展作风转变公开评议。采取网络评议、手机评议等方便评议主体、人民群众参与的方式方法,对政府各部门、单位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工作业绩等内容进行全面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各部门、单位所属类别进行分类排名。评议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排名靠后的单位,采取约谈主要领导、取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牵头落实单位:区监察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5. 聘请作风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众团体、新闻单位和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者、普通群众中聘请作风监督员,对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行风作风作出客观评价,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真正将人民群众的真实心声反映上来。(牵头落实单位:区监察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四)开展督查问效专项行动

主要任务:健全完善政府督查工作机制,紧紧围绕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总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 围绕青山区十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任务开展督查问效。督促各牵头部门和参加单位制定推进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并按照每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分时间节点开展督办落实。(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2. 围绕市里下达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任务开展督查问效。将各项指标分解细化到和部门、单位,督促有关单位开展自查,切实抓好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确保圆满完成市里下达任务。加强全面小康目标考核规范化建设。(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单位)

3. 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督查问效。对2017年拟实施的126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开复工情况及进展实施情况开展督查。对进展缓慢项目进行点对点督查,督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4. 围绕重点工作落实开展督查问效。对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各类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对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及专题调研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5. 围绕全区政府系统作风转变活动情况开展督查问效。督促各部门组织开展“政策落实”、“减证便民”、“阳光政务”、“行风治理”四个专项行动,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成效,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每半年形成一次专题报告报区政府。(牵头落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政务中心等部门、单位)

四、实施步骤

本次全区政府系统作风转变活动于4月15日正式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主要工作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底前完成)。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组织召开作风转变动员会,对活动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做好思想发动,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责任落实。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1日—11月30日)。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和整改(12月1日—12月31日)。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回顾,对没有按时限、按标准完成的工作要认真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确定完成时限。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全区政府系统开展作风转变活动,是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有力保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作风转变活动作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延伸和拓展,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带头下基层、做实功,做到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督促一级,确保作风转变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团结协作

区政府办发挥总协调人作用,定期督促作风转变情况,履行好沟通协调、管理指导、督查反馈等职责。总牵头单位要分别制定“四大专项行动”的专项实施方案,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考评办法,强化各项保障措施。牵头落实单位负责具体任务的组织推进。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开展工作,强化协作意识,切实凝聚起推动作风转变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月调度、季通报、半年考核、年底总体评价”的工作要求,采取重点抽查、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强力推动作风转变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自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区政府要强化考核问责,建立健全作风建设考评机制,把年终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形成鲜明导向。

(四)树立典型,营造氛围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抓好对内宣传,切实搞好动员,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作风转变活动。要抓好对外宣传,通过包头青山政府门户网站、“青山人青山事”微信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全区政府系统开展作风转变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注重宣传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着力形成转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效益。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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