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修订)〉的通知》,我区对《青山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青山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细则(修订)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青山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考评细则(修订)
为了进一步与全市信息工作接轨,更好地适应新时代信息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好政务信息反映工作、服务决策、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载体作用,促进信息报送和考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政务信息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
(一)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包头国际会展中心;
(二)政府系统各有关部门;
(三)各办事处、镇。
二、考评内容
(一)信息报送情况;
(二)信息被各级信息部门、市信息中心和区政府办公室采用情况;
(三)信息约稿完成情况;
(四)好信息评选情况;
(五)信息员调训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评标准
上报信息考评工作按年度进行,考评时段为每年1—12月份。各网点单位采用分类考评的办法。
(一)一类信息网点(15个):园区管委会、发改局、经科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城建局、农牧林水局、商务局、卫计局、统计局、环卫局、执法局、政务中心,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80条,采用不少于12条(次),其中调研类、问题类、综合类信息不少于6条,采用不少于2条(次);
(二)二类信息网点(15个):会展中心、民宗局、司法局、就业局、文体局、审计局、房管局、安监局、金融办、信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局、供销社、残联、红十字会,全年上报信息不少于40条,采用不少于8条(次),其中调研类、问题类、综合类信息不少于3条,采用不少于1条(次);
(三)各办事处(镇)信息网点(10个):富强办、科学办、幸福办、自由办、青山办、万青办、先锋办、乌素图办、青福镇、兴胜镇,全年上报信息不得少于60条,其中调研类、问题类、综合类信息不少于3条,采用不少于1条(次)。
四、考评办法
(一)刊物采用计分
1.上报信息(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
刊载内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生态建设等工作动态及经验做法,我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重大方针、政策等。
采用加分:调研类信息每篇40分,问题类、综合类信息每篇30分,动态类信息每篇15分。
2.政务信息(普刊)
刊载内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形成的经验做法;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动态;贯彻落实上级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
采用加分:每篇15分。
3.政务信息(专刊)
刊载内容:国家出台的新政策、新举措及有关解读;专家对重点工作的新视点、新看法;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推动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的问题及对策,对有关工作的建议等。主要为调研类、问题类、建议类、综合类信息。
采用加分:每篇100分。
4.上报信息(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
刊载内容:工作动态、经验做法、重要会议及活动、领导调研等方面的信息。以动态类和民生类信息为主,不少于300字。
采用加分:每篇10分。
同一篇信息被多个刊物采用后,按相应分值累计加分。
(二)信息采用加分
1.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篇加100分;被自治区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篇加60分;被市政府办公厅采用的调研类、综合类、问题类大信息,每篇加50分,动态类信息每篇加15分;
2.被自治区领导批示信息每篇加100分,被市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加50分,被区领导批示的信息每篇加40分;
3.按期完成约稿任务,每篇加10分;
4.每月评好信息1—5篇,每篇信息加30分。
(三)年度综合考评加分
1.以各网点全年12个月的总积分为基数,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报送条数的每少一条减2分;
2.每完成一次信息员调训任务的加100分;
3.一次未按期完成约稿任务的,减30分,两次未按期完成约稿任务的,减80分,并且给予通报(两次约稿不同题材)。
4.因信息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减50分。
五、考评结果
各网点单位原则上通过青山区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未链接到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的单位通过邮箱(qsqzfbxxg@163.com)报送信息,由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上传到信息报送平台。各网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采取月通报的方式进行公布。区政府办公室按年度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六、附则
1.本考评细则于2018年1月起实施,原2015年印发的《青山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评细则(修订)》同时废止。
2.本考评细则由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