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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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6-0169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1-07
文 号: 青府办发〔2019〕11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包头市有关政策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青山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青山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青山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内教基字〔2018〕3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包府发〔2017〕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扩资源、调结构、抓创建、提质量”的工作思路,坚持公办与民办并举、建设与管理并抓、创建与质量并重的原则,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办园结构,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全面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到2020年,全区基本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构建以自治区、市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标准化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骨干体系,满足全区适龄幼儿上优质幼儿园的需求。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面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要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验收合格后,移交区教育局办成公办或以“零租金”等形式办成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支持鼓励个人、单位、社会组织在城乡结合部和社区举办托儿所,依托街道和乡镇,盘活辖区内的闲置资源,设立3—6岁儿童接受保育和教育的社区托儿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在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开设蒙古语授课幼儿班或蒙汉双语授课班,按标准优先配齐配足配好师资设备等办园资源,切实满足社会对蒙古语授课幼儿园的需求。落实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待遇,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结对帮扶、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占比率。

(二)理顺 幼儿园办园体制工作。积极探索推广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集团化办园等办园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区编办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中央编办批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进行事业单位登记。

(三)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到2020年,全区实现幼儿园园长、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比达到95%以上。创新完善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培养培训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按规定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进一步提升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水平,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

(四)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政策;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好蒙语授课幼儿的优惠政策。结合实际做好学前教育规划,用好上级专项资金,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学位占比率。

(五)强化监管和引导。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实行幼儿园准入管理,强化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落实年检制度,健全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幼儿园安全、收费及财务管理。开展无证园整治工作,加强幼儿园教科研、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幼儿园“一日生活”管理,推进游戏化教学和区域活动模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幼儿入园率。到2020年,全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6.4%(市级目标为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7.9%(市级目标为90%),积极发展以妇联、社区、街道、集体和社会力量为依托的早教机构。

(二)幼儿园建设。根据城区建设规模的不断发展,在新建、改造住宅小区项目时,积极协调、推动规划、国土部门按标准建齐建足幼儿园,保证适龄儿童入园。

2019年新建2所公建民营性质幼儿园:奥林、中城。新增幼儿学位540个。

2020年翻建1所企办幼儿园:一机二园,新增幼儿学位120个。

2018—2020年,新认定4所规模较大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康贝贝、小天使、天朗,常青藤,增加幼儿学位990人)。

2018—2020年,新审批注册民办幼儿园3-5所(书华、紫铭苑、银海湾、青福新城、向日葵),增加幼儿学位990个。

到2020年,全区新增公办幼儿园幼儿学位540个,新增普惠性民办园幼儿学位990个。

(三)师资队伍建设。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全区城乡幼儿教师数量和素质基本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到2020年,培养区级以上幼儿骨干教师100名,区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共20名,优秀园长10名;园长任职培训率达100%,幼儿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率达100%,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专任教师资格证持有率达100%,保育员专业培训合格率达100%。

(四)办园质量。到2020年,全区再创3所市级以上示范性

幼儿园,幼儿享受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85%。公办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民办园办学更加规范。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发挥公办园办分园的优势,缩小城乡幼儿园保教质量差距,惠及到周边居民,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五)经费投入。逐年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切实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生均经费标准,政府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优质普惠性和公益性幼儿园的扶持、师资队伍培训、贫困家庭幼儿资助等。政府采取“以奖代拨”和购买服务的形式资助民办幼儿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定期召开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三期行动计划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幼儿入园率和幼儿园建设等主要发展指标纳入对全区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区教育局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提高保教质量为核心,通过召开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水平。

(二)健全机制。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考核机制、幼儿园保教质量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工作进展专项督查和评估,坚持每学年对全区幼儿园开展一次保教质量专项评估,进行全区性的评比,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三)严格考核。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原则,将学前教育管理纳入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类幼儿园检查及现场指导。对工作推进不力、保教质量低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加大投入。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收费、资助一体化学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统筹用好中央和市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优先将建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对受助幼儿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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