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6:13
来源:青山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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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公安分局联系(电话:0472-399368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青山区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青山区公安分局发布政策文件0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5855件,办理行政许可业务9263件,公开行政复议1件,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0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是加强组织领导,设置专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政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职责。二是严格信息审核。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发布。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有效保证网站信息更新数量和质量。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目前,青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在青山区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切实将我局融媒体矩阵打造成更及时的政务公开平台、更权威的政策解读平台、更便捷的公众服务平台。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切实做好内部督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把关政务信息实质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所发布的政务信息安全、准确、有效、及时。对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实时监测,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信息发布“零差错”。二是充分发挥外部监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保持“零失误”,各项工作取得显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55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内容质量不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不断完善优化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运用多形式的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青山区公安分局

2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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