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8 16:17
来源: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3617043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21条、22条要求,聚焦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优抚优待、就业创业、权益维护等重点领域,通过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重点工作进展等各类信息127条,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全年我局未收到申请,未办理依法公开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发布内容审查程序,实行逐级审批和保密审查加强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等问题。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梳理和更新,确保信息内容与实际工作一致,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青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微信公众号对信息进行日常公开,及时推送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内容,进一步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了服务效能。

()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加强对网站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发布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存在短板,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运用不够熟练。

(二)改进措施

及时参加政府组织的信息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响应速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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