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8 15:40
来源: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电话:0472-3612005)。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条,其中政务公开2条、征集调查2条、基层政务公开11;通过青山城管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8篇,青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抖音官方账号发布信息58篇。  

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5项,其中3项予以公开,2项根据依申请内容我局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全部按照程序完成依申请程序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履行政务信息上报相关规定,对需公开的信息由拟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合法、准确、严谨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努力推进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做好新媒体的建设,在“青山城管人”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官方平台等多发布信息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宣传的同时,及时跟进后续网友留言的回复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三审三校”的原则,严格执行上报信息审校流程,填写《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上传审签表》进行签字审核。规范使用政府门户网站账号登录,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相关信息上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够强,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有待增加,内容不够细化,主动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一是加强内部部门的沟通,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日期同步。二是借鉴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的好做法,总结经验,认真落实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为广大群众做好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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