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09:15
来源: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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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472-3616828)。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有关上传要求,通过青山区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共上传公告、信息、政策57条,其中:政务公开报告1条;通知公告2条;规划计划1条;重大建设项目21条;实施情况24条;助企纾困5;主动公开事项1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1条;决策目录1条。根据政数局定期发布的《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错敏字词汇总表》,通过青山区门户网站后台系统,对区政数局前期排查出的历史错敏词内容进行更新修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委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质效,全年处理自然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均做到当天受理、全程跟踪、限期答复,按期答复率保持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多重审核程序,保障内容的合规性、安全性与规范性,持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效能。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青山发改”公众号紧紧围绕青山区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宣传阵地作用,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及时传递政策、工作信息,全年累计审核并发布公众号信息141篇,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透明度与公众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委年度考核体系,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实行“股室初审-分管复核-主要领导终审”三级审查机制,确保内容严谨。引入社会评议机制,通过公众号后台数据、用户反馈等渠道评估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需求存在一定脱节,部分政策解读未能贴近公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实际经营场景,导致信息“看得见”但“用不上”,服务精准性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已建立信息发布需求收集机制,在发布产业政策、项目信息时,同步增加适用条件、申报程序等操作指引,努力提升信息的针对性和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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