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23〕1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179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机关: | 青山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
| 文 号: | 青府发〔2024〕32号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相关单位、企业: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废止《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青府发〔2023〕1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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