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坚决遏制公车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公务车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公务用车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廉洁意识和法纪意识,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切实担负起“春节”期间公车管理责任,确保本通知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严禁公车私用。严格落实《青山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党政机关保留车辆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春节”期间所有公车钥匙一律由专人负责保管,禁止婚丧嫁娶、外出旅游、接送家属、探亲访友等任何公车私用行为。
三是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各单位要健全公车入库管理制度,“春节”期间除值班用车以外所有车辆必须统一封存在本单位的固定位置,并由本单位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停放至住宅小区、宾馆酒店、会所、风景区以及经营性娱乐场所等门口。
四是严格做好车辆出行登记。“春节”期间如有工作任务须使用车辆的,严格按照本单位车辆使用审批程序,经分管或主要领导批准用车,并做好相关登记,存档备查。未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得使用公车。
五是严格公车管理责任追究。各单位在“春节”期间要对本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区公车办在“春节”期间将对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问题的单位,给予全区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