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16:13
来源:青山区审计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3616838)。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并更新局机关工作职责权限、局领导分工、各股室责任分工等信息;政务公开栏公开部门信息2条,部门动态栏上传审计工作信息39篇。

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和全流程工作机制,坚持将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执行到位,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政务公开列入“审计大讲堂”培训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青山区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审计动态、各类学习资料共计695条,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既方便服务对象,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青山区审计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青山区审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文件要求,加强对网站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渠道有限在实际工作中,信息公开渠道仍然有限,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便利性不足二是微信公众号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还不够严格,转发的信息内容中含有错敏字词。

改进情况:一是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形式。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运用图文、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审计法规解读,扩大政策公开的宣传效果。二是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加强审计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内容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做到层层把关,在内容上杜绝错敏字词,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严谨性、客观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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